兴办农村驿站 支持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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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农村驿站 支持家庭养老
市政协委员、市残联党组书记郭旭升今年带来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提案。他介绍,在全市353.31万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中,农业人口为64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18%。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门出台政策,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土地保障、建设支持、运营资助、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倾斜力度,加快建设与城市同步、服务同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郊区农村受人口分布密度低、公共资源较少、普遍收入不高、消费能力较弱、消费意愿不强、专业力量引进难等特点影响,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存在不足、专业化养老水平较为滞后,难以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
他在提案中建议,在摸清需求的前提下,加快现有散小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整顿,重点选择在老年人相对集中、公共服务设施集中、邻近村医务室的区域建设农村驿站,将农村驿站作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总服务平台,面向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创新农村驿站建设运营模式,可兼具温馨家园、儿童之家、家暴庇护所等功能,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优抚对象提供综合服务。政府可以按照“村民自营、政府扶助”原则,通过给予内部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运营扶持、医疗支撑等方面支持,鼓励村民以自有住宅和闲置房兴办农村驿站。
在医养结合方面,郭旭升认为应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到农村驿站、村民家庭巡诊,实现各类老年群体医疗服务全覆盖。鼓励有实力的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开展远程医疗,在城区形成支持农村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在应急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重点推进失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养老机构、农村驿站等重点区域服务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覆盖,确保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在家庭养老方面,郭旭升建议,可发挥村委会、基层老年协会作用,通过将法定赡养义务和德孝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推树孝星典型、修建“德孝墙”等途径,督促引导农村老年人子女常回家看看,提倡各村通过村规民约方式规范子女法定赡养义务,对不尽赡养义务约定惩处措施。此外,通过金融手段、服务支撑和技能培训等方式,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收费方式,建立农村老人消费、子女付费的养老服务模式。对于返回家庭照料老年人子女给予免费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对专职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的子女给予适当支持。另外,他还建议对子女重度残疾或者因患重大疾病导致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给予免费提供家政保洁、基本生活照料、日常护理、陪同外出、情感支持等入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