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产业经营模式及特点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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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养老产业经营模式及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
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
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因为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它们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例如“两代居”集合住宅和“多代同堂组屋”等)。
日本养老产业
日本老龄化率最高且发展速度快
日本是亚洲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目前,日本65岁以上老人约为300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23.1%,集每5个人中就有一名老人。日本于2007年迈入“超老龄化社会”,2014年,日本总人口1.27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26%,已成为全球老龄化率最高的国家,预计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超过30%。
因此,日本社会逐渐形成了与之相呼应的医疗看护、养老居住、老年旅游等产业。日本政府已经将其中部分产业定为日本经济未来的增长点,并希望通过抢占先机,将养老产业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日本的特色项目。
以“养老服务业”为核心的银发经济
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传统的依靠家庭养老或国家养老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因此,日本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养老政策与制度建设,促进养老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并逐渐形成以养老服务为核心的银发产业。
日本政策力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日本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的大力扶持。日本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先后制定了《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护理保险法》等重要的法律体系,保证日本养老产业持续运转。
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互补
日本的介乎服务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居家养老介护服务、机构养老介护服务和地区亲密型介护服务。目前日本90%需要护理的老人以居家及社区养老为主,且年龄平均在80岁以下,而养老院生活老人通常在80岁以上。因此,需护理老人的第一阶段以居家养老结合社区服务为主,第二阶段进入机构养老,在日本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是一个互补关系。
日本的养老设施具体可以分为三种:介护福利机构、介护保健机构和介护疗养型医疗机构,自2000年介护保险法案施行后,老人可以享受介护费90%的报销,个人只需要支付10%的费用,这种政府补贴机制导致了日本养老机构多为介护型设施。
医养结合实现专业化养老服务
日本养老服务业产业的一大特征在于“医养护融合”的专业性老年服务,能够根据老人不同身体状况选择不同类型的介护医疗服务。
上门护理服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日本于2000年开始实行的介护保险制度,是将养老与护理进行了有机的统一,老人只需要支付10%的保险费用,便可以享受上门护理服务。
机构养老院:医养结合型养老院是以失能老人为服务群体,在养老院内设立医疗机构。一般在养老院内设置长期护理、康复训练和简单急救等医疗服务,严重疾病的治疗则是通过通过与周边医院合作来解决。日本的养老院通过与周边医院合作,将医疗机构外包给医院运营管理,从而集中各自优势提升养老和医疗的专业化效率。
借孝道文化与科技保障养老服务
孝道文化:日本受儒家文化影响,具有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因此,在日本养老服务的特殊性上在于把尊老敬老文化贯穿于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汇总,并做到身体力行。
智能化、科技化的养老服务:日本养老院通过借助信息科技手段、远程完成家庭安防、实时定位、家政服务呼叫、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内容,最终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