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系统保民生兜底线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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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系统保民生兜底线任务全面落实

2018年,辽宁省民政系统保民生兜底线任务全面落实。全面完成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工作,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3%和8.5%,达到592元/月和4659元/年;全省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平均提高3%,达到10313元/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平均提高3.5%、30.7%,达到7514元/年和6314元/年。印发了《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联合省扶贫办组织开展了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排查。省厅撰写的有关脱贫攻坚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唐一军省长的批示肯定。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做好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备案办法等制度,部署开展了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建设和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两项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报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2017-2018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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