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伙食费标准放开 不再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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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伙食费标准放开 不再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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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24日起,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标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近日发出 《关于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除了伙食费外,其它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如护理费、床位费,仍执行政府定价管理,即自费养老费最高5210元/月/人 (含床位费、护理费,不含伙食费,下同),最低970元/月/人。

今年5月,2018年版《广东省定价目录》印发实施,相比旧版目录,新版目录规定,省内各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伙食费收费标准不再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所以这次我们根据省定价目录规定做出取消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政府定价管理。”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东时记者采访时称,取消政府定价管理后,福利院需通过合同、协议等合法方式来与消费者确定伙食费的标准。东时记者查阅发现,此前该福利院的自费养老伙食费统一为630元/月/人。

与此同时,该局《关于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惠市发改价〔2017〕33号)文件中涉及自费养老服务伙食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内容予以废止。而其他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护理费,床位费)仍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该院自费养老床位费根据单人间、双人间和三人间3种不同规格分别收取每月660元、330元和220元的费用。而护理费设置了三级、二级、一级和特级护理,分别收取每月750元、1200元、2450元和4550元的护理费用。

护理费根据 《生活护理分级制度》进行分级,生活护理是根据受护理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分级,其中,特级护理针对的是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用餐、饮水都需要护理人员帮助者,三级护理针对的则是饮食起居生活能自理者。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 《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恵报全媒体记者:冯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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