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文件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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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意见》称,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

二是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

三是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发展适老金融服务。

四是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加强统筹规划,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

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今年年底前相关负责部门应完成以下工作任务: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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