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
导语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四川巴中市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
四川巴中市实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
近年来,巴中市全面落实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发放政策明确。凡具有巴中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从2016年1月1日起80—89周岁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500元的高龄津贴。
申领程序规范。凡具备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或老龄部门审批后,由银行直发。
保障措施有力。强化基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把审核、发放关,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高龄津贴落实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强化资金到位,每年所需高龄津贴4000多万元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真正地把高龄津贴制度建成惠及所有高龄老人的“幸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