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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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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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四川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四川省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1866.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22.66%,老龄化程度居全国前列。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确保全省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关爱老人,社会各界都在积极行动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四川将以决胜之心关注和关心全省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等。

11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规划》全文,从中读到未来五年的四川养老蓝图。

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

《规划》开篇已透露四川“十三五”期间养老的压力,“老年人口将以年均50万的规模持续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1866.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22.66%。”

对抗养老压力,顺应时代特征的“互联网+”成为关键词之一,也是《规划》最大亮点。总的来说,四川将在未来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包括依托互联网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卫生服务中心、居家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据点,积极接入呼叫中心服务模式,将机构服务、社区服务向居家养老延伸,整合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资源,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规划》明确,到2020年实现90%的城镇社区和60%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也就是说,四川将织一张养老的“互联网”,将一切养老力量和老年群体纳入其中。

围绕推进信息化建设,《规划》中还有更多关于智慧养老的内容,诸如支持研发和应用居家智能养老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建设虚拟养老院。

新建小区配套社区日间照料设施

精神上的关心关爱也写在《规划》中,如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时,强调支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

在成都市大邑县晋源街道官渡社区,因为小区的日间照料中心舒适便捷能解决一日三餐,还能排解闲暇时光等优势,独居老人王卿重的生活这几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社区居委会日前主办的重阳节主题活动上,过去沉默寡言的他居然登台参加了一出戏剧表演,“生活有了照料,就有时间和精神做其他的了。”社区日间照料设施为老人创造的生活便利,将在全省更多地方发挥作用。《规划》明确,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探索设立“家庭病床”

《规划》提出,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记者了解到,早在《四川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四川已经创新提出了“家庭病床”。提出支持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并优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此次《规划》还提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定期免费体检,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只要符合条件都一视同仁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根据《规划》确定的具体任务,“十三五”期间四川要支持50-100个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增设护理型床位、老年人康复床位等医养结合床位,推动10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生、上门巡诊、社区和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50-100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医疗、康复、护理等专业设施设备,增加护理型床位,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关键词: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根据《规划》,四川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到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率达到100%。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达到3.5万个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规划》明确要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需要。全面推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补贴制度。

此外,在社会救助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

关键词:

居家养老探索制定 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支持政策假期、用工制度适当倾斜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规划》提出,四川将加快完善支持居家养老的配套政策,探索制定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在假期和用工制度方面进行适当倾斜。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

此外,《规划》提出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将机构服务、社区服务向居家养老延伸,整合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资源,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实现90%的城镇社区和60%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关键词:医养结合

4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根据《规划》,四川将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县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到2020年,4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此外,《规划》明确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定期免费体检,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关键词:老年教育

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规划》提出,要优化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推动各类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结合办学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老年人提供教学资源和服务。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办好远程老年大学,为更多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要繁荣丰富老年文化。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等途径,增加老年活动设施和场所,支持各类公共场所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推动各级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及公共、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增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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