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城发出《惠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晰“十四五”期间惠城区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监管制度、养老服务业态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目标,提出八大任务,逐步建立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养老服务硬件设施】

建设惠城区综合福利院三期项目。三期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212.64平方米,计划配有546个床位。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在惠城区建设30个村级和4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加强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和建设,计划在惠城区建设30个农村幸福院,以实现乡村养老全覆盖。

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建立全区综合服务智慧信息化网络系统,2025年100%覆盖全区的村和社区。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选取惠城区综合福利院作为全区全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设置床位300张;选取水口街道敬老院、横沥镇敬老院作为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各设置床位200张。

实施居家和社区、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兴办或运营老人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检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

持续深入推广居家养老“大配餐”、社区养老“长者饭堂”等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居家老年人“一键呼救”紧急救援响应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

【全面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水平,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引导支持慈善信托开展面向老年人特别是贫困老年人的慈善活动。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机构国民待遇。


【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

“十四五”期间,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基本构建起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深入推进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设施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

【培育养老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大力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促进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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