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释“红利”,服务更“红火”。锁定需求人群,依靠科技创新,实施智慧养老,精准聚焦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老人及高龄老年人(90周岁以上),加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力度,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安排适老化改造经费,给予每户不超过6000元的资金补助,累计投入资金937.22万元,完成137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超额137%)通过,极大提高山区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二是开“绿灯”,扶持萌“新绿”。探索山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积极打造共同富裕养老丽水样板。2021年,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创新立法,首次推出了《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取得了阶段性立法成果,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先后出台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和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对公建民营进行迭代升级,明确操作流程,强化部门监管。通过立法和修制,着力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投入养老机构建设补助1671.92万元、各项运营补贴资金2441万元,新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是撒“金色”,补助动“真金”。主动承担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投入责任,克服财力瓶颈,统筹安排资金,动用真金白银,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共投入养老服务资金1.87亿元,其中全市各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累计5460万元,平均投入比例不低于60%。兑现养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开工建设财政奖励资金4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产业,激活养老产业市场活力。

  四是铺“蓝底”,英才聚“蓝图”。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业创业就业,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和创办养老服务企业得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依托职业院校、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分层分级有序开展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中予以补助,2021年全市6800余人次参加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的养老护理员达到23.04人。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领域的精英人才纳入市委“绿谷英才”特殊支持计划。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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