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什么是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哪些人群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四川将如何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呢?带着一系列问题,川观新闻记者咨询了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四川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研究确定先试行城市,根据试行情况适时逐步推开,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四川落地实施。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是否缴纳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选择。
为什么要实行个人养老金?这要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说起。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在内的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发展程度还较低。个人养老金制度将推动第三支柱规范发展,壮大养老金规模,增加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源,既能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
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下列两类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怎么缴?待遇怎么领?
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个人养老金待遇如何领取呢?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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