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财政厅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待遇水平、完善政策措施和加强基金监管等方式,“四度”并举,全力支持全省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财政投入有力度。2021年以来,面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陕西省财政厅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加大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全年累计下达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47亿元,同口径增长14%,与各级税务部门征收的1184.65亿元养老保险费捆绑使用,确保了全省280多万名退休人员和535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22年一季度,筹集中央第一批和省级安排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共计298.1亿元,其中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93.3亿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2017年以来,陕西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累计投资304.67亿元,取得较好收益。
——拨付资金见速度。今年一季度,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财政厅坚持“两个至上”,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民生保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早谋划、精心部署,密切关注,及时跟进,加强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承办银行的协调对接,确保省财政拨付的养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截至3月底,省财政拨付2022年1—4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周转金共计368.08亿元,确保退休人员不受疫情影响,按时领取养老金。
——提高待遇显温度。陕西省财政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提高待遇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稳步提高待遇水平。2021年,陕西省继续适度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建立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基金监管提精度。陕西省财政厅始终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坚持社保政策与财务制度相结合,对资金收入与支出实行全程监管,精准施策、优化流程、规范内控、对接部门、互通信息,通过“财政云”系统对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管理,紧盯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围绕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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