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有效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纾难解困,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发文通知,决定免收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3个月房租。
据悉,此次房租减免对象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房产、规范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
减免期限为,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租,已收房租的通过退、延等方式减免。在此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租。市县对中小微企业出台相关房租减免政策的,市县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由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摸底登记,排查核实租赁情况后,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辖区内有关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对于未被摸排到的机构,即日起可自行前往市级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申报。(记者 殷志强)
(责任编辑:范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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