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江苏将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为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保障老年人享有专业化、高品质、有温度的养老服务。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培育设置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
据介绍,江苏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是具备养老服务领域理论研究、科研教学、职业规划、技能提升、岗位培训等综合性功能的实训机构,实训对象包括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养老机构、养老行业企业负责人等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以及各类高等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等,是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平台。
申报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据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实训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机关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
2、机构运营主体须具有10年以上养老服务从业经历;
3、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120张,其中常态化用于实训的床位数不少于30张;
4、具备专门负责培训的内设机构及相应的场地、工位和设施设备;
5、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设有专职管理人员1-2名;
6、具有一支思想素养高、专业技能强、教学业务精的师资队伍,其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不少于10人;
7、机构应与相关大专院校签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具有人才合作培养经验;
8、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
9、机构应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在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在同等条件下,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优先申报。
申报机构提供相应材料,经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和设区市民政局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审核,每个设区市推荐不超过4个。
对认定为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单位,江苏省民政厅将授牌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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