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成效。针对乡村医生年龄结构老化、人数减少问题,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司长聂春雷表示,将分类解决村医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引导各地把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聂春雷解释,一般人都认为乡村医生就是村医,村医就是乡村医生。实际上,严格起来概念是不同的。乡村医生是特定概念,是《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的,乡村医生是在村卫生室向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但不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有乡村医生证书的这批人。这批人从历史沿革来说,是从过去的赤脚医生逐渐演化来的,但不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他们为老百姓提供服务,有乡村医生资格,乡村医生证是执业凭证,所以这部分人是严格意义上的乡村医生。

“但在村里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的,不仅有乡村医生,还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聂春雷指出,很多时候两个概念会混用,但在统计上,乡村医生就是严格指不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这部分村里工作的医生。

聂春雷表示,现在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把乡村医生转化为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所以现在看乡村医生的数量在减少,但实际上在农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数量减少得并不多。从2012~2021年,在全国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从125.5万下降到114.7万,因为农村人口减少了,服务的医生减少是合理的。实际上,每千农村居民的村医数从2012年的1.25上升到2021年的1.3,真正意义上来讲,人均村医数是提高的。

聂春雷指出,乡村医生数量从2012年的102万下降到2021年的67万,因此大家觉得下降比较明显,但村医队伍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是上升的,从23.3万上升到47.6万,这说明在村里为老百姓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增加,总数实际上并没有减少,村卫生室向广大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这是一个向好的现象。

随着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实施,在村里为老百姓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村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他们的素质非常重要。

聂春雷表示,国家卫健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将村医队伍建设纳入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的大盘子中统筹考虑,为村医队伍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分类解决村医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引导各地把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提升乡村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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