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日前,记者从区残联获悉,顺义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每月100元的“居家养老(助残)券”(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具体哪些人可以领,该如何领?一起了解详情↓↓↓

 

办理条件

 

持有残疾人证的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每月100元的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重度残疾人是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申请途径

 

(一)窗口办理

现场申请的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办理。

 

由街镇残联受理-审核-区残联审核-发放补贴。

 

(二)网上申请

1.登录“首都之窗”官网-政务服务或搜索“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查询“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网上办理。

 

 

2.登录“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办事服务(生活保障)-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在线办理(或直接搜索“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点击“居家助残服务补贴”项目进行申请)。

 

 

 

3.关注“北京残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或直接搜索“北京残联”微信小程序)-生活保障-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立即办理。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提供个人无工作证明。

 

常见问题解答

(一)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的发放范围有哪些?

1.“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主要是指: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重残人(不含残疾程度为三级的视力残疾人)和未在用人单位(含福利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就业、未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其他重残人。
 

2.按照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享受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重残人,确无工作的,由发券地的村(居)委会出具无工作证明后,可按无工作重残人申领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3.参加职业康复劳动或在温馨家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享受日间照料的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按政策规定申请享受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4.个人自费入住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或养老机构的,可按规定申领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二)不能申领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的情况有哪些?

1.在用人单位就业(含内退职工)的。

2.实现个体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并享受了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

3.领取了各类营业执照的。

4.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含提前退休)。

5.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6.征地“农转非”享受“超转人员”待遇的。

7.享受政府补贴入住养老机构的。

8.入住民政部门福利院或光荣优抚机构的。

9.享受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的。

10.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11.不符合“九养”政策的其他情形。

 

(三)居家养老(助残)券如何使用?

1.2016年7月1日起,北京银行设立“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居家养老(助残)券专用账户,限制取现、转账;账户中金额只能用于符合《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中规定的服务商户处刷卡消费使用。

 

2.居家养老(助残)券可以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用于折抵交纳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纳入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体系的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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