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召开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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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达州市召开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7月17日,达州市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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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召开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7月17日,达州市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养老服务体系

达州市召开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

7月17日,达州市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安排下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福利、老龄工作的领导,福慈股股长、老龄办主任,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经开区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市民政局副局长牟道勇,党组成员、市老龄办主任徐华分别讲了话,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民政局民管科负责人就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业务指导。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就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今年,市委将“加强老年人关爱管理服务工作,重点突出对高龄、失能、空巢、留守等老年人的关爱;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到2105年底,全市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村(社区)达到80%以上”纳入了市委三届六次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业列入全市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要内容,下达了专项工作方案,将“新增改造养老机构床位489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个,为23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十项民生工程和17件民生大事内容。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也将上述目标纳入了对县(市、区)民政、老龄工作绩效考核。各地务必要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作为今年民政、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攻坚破难。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要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协调力度,抓好许可登记、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训和就业等六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要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点位,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要突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更具实效等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具体措施、办法。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上,要按照《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5〕23号)和《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老龄办关于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达市民发〔2015〕122号)要求,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强基固本的思想,以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水平;要健全两个层面的基层老龄组织(即:乡镇老龄委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协会),提高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10月底全面完成任务;要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实现应登记备案的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率达100%,10月底全面完成任务;要认真抓好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和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5年全市创建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100个,全面推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给有资质有能力的基层老年协会进行管理和运营”的模式,推行“一个中心、多点服务、重点巡访”的办法,开展助老巡访、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探索出符合当地农村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路子。三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强化人、财、物等要素保障,高效务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市、县民政局要从场地、经费等方面切实加大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继续按照每个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对验收合格的市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给予补助,用于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敬老活动及购置老年活动设施设备;要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把有资质有能力的基层老年协会纳入承接主体,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基层老年协会服务试点工作。工作中,民政局、老龄办要切实加强指导、服务、管理、监督,既要明确职责、各有侧重,又要注重统筹、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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