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导语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摘要: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随着社会的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导语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摘要: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随着社会的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考

摘要: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与“互联网+”结合起来。本文通过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及实地调查,就“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给养老服务带来历史性变革进行论述,同时展望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我国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问题显然已成为我国政府和全社会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模式中,居家养老服务由于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已成为我国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老人人口基数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居家养老模式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服务水平、服务模式单一以及居家养老健康管理和信息化问题等。近些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从技术层面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经文献研究发现,一些发达国家像英、美、加拿大等的养老模式及相关配套发展的比较成熟,对我国构建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对养老模式探究起步较晚,但在有些地区已开始构建,并且在不断探索。尤其是我国现阶段有很多地区已经将互联网和居家养老联系起来,并且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国务院于 2014 年 7 月 5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1]。

“互联网+居家养老”实际上就是互联网与传统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但不是简单的相加。二者的融合是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居家老人提供全面的、快捷的、灵活的、低成本的多种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是真正以老人为中心,通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掘出更多具有实际意义的养老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的各种养老需求,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二者的融合是非常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很明显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大势所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与养老服务结合,能使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化、个性化及人性化。利用大数据,采集老人的各项基本信息,并通过互联网的线上线下互动,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全面的养老服务。 本文就“互联网+”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进行分析、探讨,为更好的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帮助。

1.“互联网+”的应用给养老服务行业带来的变化

1.1 “互联网+”使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化

在当今时代“互联网+”的发展背景下,养老方式也与“互联网+”紧密结合起来。因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变化,新的养老服务需求将会变得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为了满足这种养老需求,有人探索出了各种数据平台以有效满足养老的的需求。比如在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的“中益云大数据服务平台”。该平台利用电子传感器、手机等便携设备来采集和传输数据,又通过平台分析、评估和加工,将健康保健、文体娱乐、家政服务等需要与医院、老年大学、家政服务公司等服务与供给者相联系,为老人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并且通过平台提供送上门服务。这样就实现了居家养老的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真正达到了老有所需的目标。该平台收集了该地区老年人的各项信息,填补了老年人“活数据”的空白,对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具有非常的意义。

1.2 促进医疗、康复、保健行业与“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

在一项有关北京老年人网络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调查中显示,老年人对通过网络获取医疗服务的需求意愿是最大的。其中,对这个“您希望通过互联网获取下列哪项养老服务”的回答上有78.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医疗康复服务,远远高出了其他三项服务;在“您认为通过网络获取医疗康复服务是否方便”这的回答中,曾经获取或正在经互联网获取这项服务的被调查者中有78.9%的人选择了“方便”。这充分说明了老年人对通过网络获取养老服务的意愿是比较高的。同时也暗含了当前医疗服务供给缺口大,迫切需要新的医疗服务模式的发展[2]。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积极嵌入“互联网+养老”模式,从传统医疗资源集中、运行模式单一过渡到应用大数据,根据不同需求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定制化服务;变被动等待提供服务发展到根据需求对象的身体状况进行干预与预防。根据目标通过创新发展“医养结合”,驱动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融入“互联网+养老”模式。

3.3 借助“互联网+”带来的大数据处理和信息及时传播的优势,能够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最优配置

现阶段基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交流障碍,老人的服务需求不能及时迅速地传递给老年人社区服务中心,造成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较差。如果通过将“互联网+”引入居家养老,借助互联网带来的大数据处理和信息迅速传播的优势,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最优配置。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收集功能,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电子档案,通过家庭成员或老人自己的网上注册填写资料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收集老年人的数据和详细服务需求,为社区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一定的信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和更新老人的各项需求,从而为资源调配和精准地提供各项养老服务,甚至可以跨地区调配养老资源。

1.4 有助于扩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

"互联网+居家养老”有助于扩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人在网络上的精神文化需求。将"互联网+”引入居家养老,利用信息沟通及时快捷的优势,可以对养老服务的方方面面都起到积极作用。首先,有利于扩展传统的生活照料服务。比如通过互联网可以进行网购服务,比如订餐。其次,有利于丰富养老服务的内容。比如今后利用物联网功能,可以为老人制订适合于个人的健康管理系统,即随时可以监测老人的身体指标,只要老人的身体指标稍有异常,相关数据便能及时传递到社区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就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防止严重并发症的发生。另外,借助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利于社区文体活动的开展。例如可以建立老年网络社交平台,号召老人参加社区的各项文体活动,既能锻炼身体,又加强了交流。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开辟老年人精神生活栏目。如安排专业人对独身老人提供精神上的慰藉。

1.5开发智能健康产品能动态监测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不断开发出实用性强的智能产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以保证身体异常时及时得到救治。例如,可以完善智能手机的某些功能,打开手机内的相关应用,子女就能了解到居家老人在家中的情况,并且能了解老人身体是否有异常; 另外,可以设置一些传感器,将传感器安置在房间内的某个位置,老人经过时系统就能自动记录,传感器将每天采集到老人相关情况能将数据传输到健康云平台进行分析,并且最终将结果传输给子女或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让他们及时了解老人的情况; 又比如,可以设置一个软件,老人自行在家测量生命体征,软件会分析出老人的生命体征是否正常,若有异常会马上将数据传输给子女或养老服务机构,以保证老人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最佳抢救治疗时间。有时候,老人突发疾病被路人发现送医,既无身份信息、又无家属信息,给诊疗护理带来很大麻烦。如果利用好这种软件,医院就不会有那么多“三无”患者。这样既方便医院联系家属,又方便家属找到老人。所以,开发这类智能产品用于居家养老,还是非常需要的。另外,需要的此类的智能产品还有很多,如可以通过app查看老人所处地理位置、实施老人夜间防摔倒监测、一键呼叫各项养老服务器等[3]。

1.6有利于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技术水平素质的提高

有些地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设置了养老人才培训模块,这就能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较低和供给短缺的问题。比如通过网络课堂和在线教育的形式,能免费培训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养老服务素质,逐渐使这种服务形成更专业固定的职业体系。同时,又可以把这些网络课堂同步开放给社区老人,使一部分身体健康并且自愿服务他人的老人能够学习到专业的养老服务知识,促使他们既能为自己又可以为其他老人服务。做到促进自助养老以及互助养老的形成[4]。

2.我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现存的问题

2.1.规划与实际差距较大

现阶段,“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虽然规划的比较全面,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多方面亟需完善。比如用于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的智能产品、医疗器械使用率非常低,更不用说与健康管理的数据的融合率了。从大数据管理方面来说,老人的健康管理还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链,居家养老根本达不到规划中的结果,养老服务需求从根本上得不到满足。另外,由于缺乏深入实际的调研,不能准确的了解老人的实际需求,很多企业将服务项目定位在比较高端的项目上,仅能满足小部分人群的需求,大部分老年人的经济条件无法享受到这些服务[5]。这样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2.2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相对狭窄和封闭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以部门为中心的政务信息化发展模式,老龄、民政、卫生、社保、残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彼此孤立运行或有限开放,没有形成完善的信息平台,如同一个个“信息孤岛”。同时,我国大多数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只搭建到区级,没有将信息化平台延伸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这样就无法做到信息化的普及。另外,从事智能养老的各类不同企业各自研发的信息平台和服务终端互不兼容,也没有与各政府部门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对接,这样仍然是各个系统独立建设、条块分割。这样,没有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使得各部门长期积累的海量数据与信息不能彼此共享,各部门横向沟通协作比较困难[6]。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管理,更难以从根本上实现“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融合。

2.3 个人隐私容易泄露

互联网时代下人们的个人身份信息很容易被网站储存、利用,甚至泄露。同样的,利用“互联网+”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也存在着老人的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并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侵犯隐私权并不是很完善。个人一旦被侵犯、利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最终会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7]。

3.前景展望

“互联网+”与居家养老模式的融合这种新的养老模式,对于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有意义的。但是,要充分发展利用,需要多方面努力,规划以及政策支撑。政府部门要扮演好引导者和监管者的角色,主动融入其中发挥作用。政府可以联合当地网络巨头、社会力量参与这种模式的养老。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养老体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比如可以设置养老机构的公众号,通过微信推广,或者通过一些商业平台销售养老服务等。总之,通过各种形式提供养老服务,扩大服务范围,解决我国的居家养老问题。同时,政府要做好监督,防止发生老年人人身、财产受损失的风险。“互联网+居家”养老最终要加在老人最需求的问题上,才能真正达到网络惠民。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db/ol]http://www.gov.cn/zhcngcc/content/2015.07/04/content-10002.htm.

[2]吕学静,丁一.北京市老年人网络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3,(5):122-123.

[3]曹力,马丽丽,汤少梁,陈娜 “互联网+”背景下居家养老的发展方向及创新模式研究[j].湖南医学,2016(6):861-862.

[4]睢党臣,彭庆超.“互联网+居家养老”: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5):128-135.

[5]张乃仁 . 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中州学刊,2015(10):75-78.

[6]李长远.”互联网+“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应用的问题及对策.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6(10):61-73.

[7]席恒.分层分类: 提高养老服务目标瞄准率[j]. 学海,2015(1):80-87.

作者简介:张敬伟,女,汉,山东人,讲师,研究方向老年护理。现从事护理教育工作,就职于山东协和学院。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延长线6277号山东协和学院护理学院,250109。电子邮箱183780602@qq.com。

5G零距离,在线挑选养老院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