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导语

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通知明确

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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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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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通知明确

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通知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明确资金和任务;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人口监测与计划生育服务、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详见附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供工作规范和绩效评价指标,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在实施中要做好项目衔接,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正式纳入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项目目标

(一)为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为全国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

三、项目内容

(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二)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项目管理规范,对全国的项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项目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本地区的项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对其进行考核,并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服务任务的重要主体,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接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

(二)项目实施条件。对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及对失能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是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对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经费、失能老年人上门评估与健康服务经费。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落实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信息化应用。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信息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信息。

(五)其他要求。

1.要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意愿,并注重与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

2.支持指导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方便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就诊服务处,配置明显标识,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引导服务,配备轮椅等必需的转运工具,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3.要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服务水平。

五、项目考核指标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接受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的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100%。

(二)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失能老年人人数×100%。

六、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对象。省级、地市级考核的对象为辖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考核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2项指标的完成数量。

(三)考核办法。考核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电话调查可委托第三方开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组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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