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0周年座谈会在郑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超出席会议。
与会者表示,2002年《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步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实践证明,法律援助是一项解民忧、顺民意、暖民心的德政工程,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王文超指出,各级政府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要将法律援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法律援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司法机关要做好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在司法救助、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律协以及高等法律院校,要利用自身资源,发挥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司法厅共同主办。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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