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老友,本来拥有一套老房子,因小儿子结婚买新房,为了凑足资金,儿子让父母亲卖掉老房子,说好了新房装修后给父母留一个房间,搬来一起居住。这位老实的父亲就欣然同意了。可是,等儿媳进了门,小儿子却未能像当初承诺的那样,让父母一起住。结果,“老窝”卖掉了,钱也花掉了,大儿子怪父母偏心,根本不让老人进门。老两口只好在外租房栖身,苦不堪言。

现实生活中,有关老年人的房屋问题,已成为家庭中老人与儿女们发生矛盾的焦点。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对2000名老年人抽样调查显示,有占48.5%的受调查老年人,曾遇到过房产纠纷问题。因此,有识之士提醒老年人,千万要守住自己的“老窝”。因为,拥有房产,就拥有了养老的主动权。老人有了房子,租可以养老,卖可以养老,或者通过以大换小的形式,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差,也可以养老。

“老窝”是老人的最后一块阵地、一片绿洲、一个可靠的避风港。老人们一定要珍惜它、守住它,不可轻易失守。千万不要提前赠送和变更财产以换取儿女们的孝心,否则后悔莫及。

当然,如果儿女们确实孝顺,老人的晚年生活亦无后顾之忧,将“老窝”及早明确地留给儿女们也不是不可以。故此,在这种情况下,以“房”养老则另当别论了。 (来源: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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