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坚决持续铲除养老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全国、全区正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线索征集范围
一是以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二是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三是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四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
五是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六是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举报电话
0951-6136612(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30分)
举报信箱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公安厅院内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
举报邮箱
nxylzpxs@163.com
线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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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查办、反馈,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 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审核|刘如意 编辑|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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