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现将我县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内容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渠道
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2.举报电话:110
伊通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我局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现将我县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内容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渠道
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2.举报电话:110
伊通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我局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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