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该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闵行区专项办面向社会征集举报线索。

举报范围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违法犯罪线索,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问题线索。

2.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线索。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线索,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线索。

5.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线索。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线索。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的线索。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线索。

9.其他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报方式

闵行区专项办举报平台:电子邮箱:mhdjylzp2022@163.com,信件地址:闵行区中春路4099号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编:201199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延伸阅读

养老诈骗常见的4种类型

养老诈骗是指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

01

提供“养老服务”:迎合老年投资人的养老需求,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02

投资“养老项目”: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诈骗。

03

销售“养老产品”: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04

宣称“以房养老”:不法分子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部分老年人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文字:区委政法委

编辑: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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