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公安局关于

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财产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即日起,嘉荫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如实反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老诈骗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等涉老诈骗行为。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等涉老诈骗行为。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老诈骗行为。

(5)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等涉老诈骗行为。

(6)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等涉老诈骗行为。

(7)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老诈骗行为。

(8)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老诈骗行为。

(9)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老诈骗行为。

(10)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涉老诈骗行为。

(11)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涉老诈骗行为。

(12)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等涉老诈骗行为。

(13)以其他名义诈骗老年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8-2623450

联 系 人:张警官 孙警官

电子邮箱:804770461@qq.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恐龙大道西33号(邮政编码:153200)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犯罪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嘉荫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4日

 

 

一审:都 莹

二审:于 洋

三审:尹 波

 

【来源:嘉荫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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