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江苏5月20日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19日发布通报称,该院当日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姑苏区、吴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案涉金额近20亿,被骗老年人达1500余名。
据介绍,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销售假冒养老产品“301参茸倍力胶囊”的杜东洋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供“养老床位”吸引投资的高梁光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销售“地宫穴位”等涉老项目的朱国华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通报中,审理法官对案件犯罪手法进行了详细揭露。
候鸟养老是骗局 天价换来“坑老位”
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设立健康产业公司,制定了一套系统的“众筹引资政策”。
第一步,定点吸引:组织业务员在老年群体集中聚集的菜场、公园等地发放传单,内容为“花费几十元即可享南京一日游并赠送鸡蛋”,引诱老年人参加活动;
第二步,基地参观:在缴纳20-30元费用后,业务员组织老年人到南京汤山、空港、温泉等地参观“基地”,获取信任;
第三步,授课洗脑:老年人在观光旅游中放松了警惕,所谓的“导师”“投资分析师”开始利用预先培训的“话术”宣传投资养老项目,普及候鸟式养老理念,推销1.25万至30万不等的养老床位,宣称如果使用床位则扣除相应费用,如果未使用床位则按期支付租金收益,鼓励追加投资后租金收益加倍,承诺到期归还床位本金;
第四步,签约付款,圈钱收网。
养老闹剧“爱福家”
“5元办个会员卡,就免费吃喝玩乐”“投入40万保证金,集团下的四个基地免费住”“保证金每月有高额回报,以后子女还能继承”……这是“爱福家”业务员每天都要练习的“话术”。
“爱福家”是多个假借养老之名的投资、健康咨询公司共同打造的“会员制”养老品牌,公司业务员通过派送礼品、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以新闻报道、明星代言增加其可信度,吸引中老年会员。
“爱福家”入会门槛极低,起初并不需要购买产品,很多老年人认为交5元入会费就有去处打牌聊天喝茶解闷,都欣然前往;在每天的接触中,董事长和业务员扮演“大孝子”,抓住空巢老人的孤独心理,送鸡蛋送水果,叔叔长阿姨短,共情共鸣,攻破老人心理防线;逐渐熟悉之后,业务员开始推销“养老产品”并签订合同,多为艺术品交易合同或居家服务合同,承诺每年13.5%的高额利息。
在“跑路”前夕,“爱福家”推出为期三个月的短期项目,布局三四年之久培植起的信任使得老人们对此深信不疑,坚信该项目时间短、收益快、回报高,纷纷大额投入,直至人去楼空、血本无归。
地宫穴位 “身后”陷阱
“身后事”是老年群体放不下的大事。利用老年人的这一心理,不法分子寻到可乘之机,设立若干资产管理公司,组织销售团队,将被政府叫停的不合规“地宫穴位项目”虚构夸大,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散发传单、办酒会、业务员推广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以身边的亲朋好友老乡熟人等作为主要目标,再通过亲朋好友传帮带、老带新,形成客户群。
公司邀请客户参加酒会,在酒会上发放宣传册,介绍产品内容及投资收益,很多老年人念及身后事得以安排妥当,且地宫穴位项目还有高收益回报,纷纷在酒会上签下“客户意向书”并现场刷卡付款。酒会高端的场所、精美的宣传册、热情的服务、“专业”的投资讲解让老年人“眼见为实”,对投资公司的“雄厚实力”、理财产品的“稳赚不赔”深信不疑。
评书机里的“灵丹妙药”
不法分子摸准老年人大多都有医疗保健需求且判断力普遍较差的特点,将老年人群体锁定为推销产品的主要对象,并寻找厂家专门定制了一批廉价录入式便携播放器——评书机,提前录入音频资料,夸大介绍根本不具有药品成分的食品保健类产品“301参茸倍力胶囊”,通过邮寄方式赠送给老年客户。
很多老年人被评书机播放中高频出现的“301参茸倍力胶囊”广告吸引,甚至误认为是正规电台的官方广告,于是主动拨打广告中反复提及的400电话热线咨询。
不法分子安排“客服”接听、记录,并将有购买意向的名单汇总后分发至销售业务员,再由销售业务员主动联系、“话术”推销:首先自称健康指导中心老师,其次询问对方家庭情况、基本病情、经济情况,然后根据对方描述的病情展开讲解,强调“301参茸倍力胶囊”对他们的疾病有疗效,并且当下可以领取3000元的优惠券。
为了让客户感受到“正规性”,每次发货均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并不时配以赠品,后期为了增强“真实性”,业务员还会对已成功推销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核实身份信息、购货信息等,进一步打消购买者疑虑。众多老年人从无偿接受一个十几元的评书机开始,一步步落入几万、几十万的圈套。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日前组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协调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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