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还有一些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小团队长、主要业务员构成犯罪,于是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及时追诉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8人。

组建工作专班、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自4月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迅速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迫切愿望,现已批准逮捕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1件46人,目前在办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3件。

为加大打击及监督力度,省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专班,安排精干力量指导办案;全省11个设区市检察院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案件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对线索进行流转、核实、查办。为最大限度帮助老年人追回经济损失,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及时督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避免造成涉案财产被隐匿转移或毁损,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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