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左某假借养老之名诱骗老年人获刑5年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邹明强 通讯员 洪法宣

5月27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宣判一起以“养老公寓投资”为名、涉案近30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告人左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2014年5月开始,被告人左某受占某指使,伙同严某、马某等人,以“西江月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平道医养生苑”的名义,在武汉市江岸区、武昌区、青山区、汉阳区等地设立公司分部,其中左某为青山分部负责人。左某等人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老年公寓投资、互惠互利”的模式,通过散发传单、开展宣讲活动、组织老年人进行实地考察和旅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可以享受住宿优惠和高额返利,诱骗投资者交钱办卡。公司对分部财务管理实行日清月结制,吸收的集资款流入占某控制的账户。

据审理法官介绍,不法分子一般会假借养老之名,设立养老产业公司,打着“老年公寓投资、互惠互利”的噱头,吸引老年人投资。这类骗局往往第一步是组织业务员在老年群体集中聚集的菜场、公园等地发放传单,引诱老年人参加活动,索要老年人的联系方式。之后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逐步建立联系,送鸡蛋送水果,让老人卸下戒备。在逐渐熟悉之后,业务员就组织老年人到公司参加讲座,听所谓的“导师”“投资分析师”利用预先培训的“话术”宣传投资养老项目,随后带领老年人实地参观“基地”。在不法分子精心策划的一系列操作中,老年人放松了警惕,步入了投资“陷阱”,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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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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