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02件,审结76件
6月1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02件,审结76件,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会上介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省高院成立了由14个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机制、明确任务、细化举措,推动专项行动部署落地落实。同时对正在审理的26件案件建立周报制度,实行院领导包案、院庭长承办,加大办案攻坚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针对近三年审理的养老诈骗类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两类案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8.4%。全省法院准确把握养老诈骗犯罪特征,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发展“养老事业”、投资理财、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等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全省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省高院还及时修正养老诈骗犯罪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强化庭审释法说理。此外,对涉案财产全面调查、依法处理、严格程序,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加大养老诈骗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省法院涉养老诈骗追赃挽损金额近1亿元。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之所需,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所盼。全省法院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政治大事来抓、作为本职要事来抓、作为民生实事来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现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省高院呼吁社会各界,携手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涉及以投资养老项目、老年婚恋、代办低保、代办养老保险、帮老年人子女找工作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记者闫书敏)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