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02件,审结76件。”6月1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
据介绍,全省法院加大养老诈骗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省法院涉养老诈骗追赃挽损金额近1亿元。
“我们对近三年审理的养老诈骗类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两类案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8.4%。”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介绍,三年来,全省法院准确把握养老诈骗犯罪特征,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发展“养老事业”、投资理财、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等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
同时,山西省高院及时修正养老诈骗犯罪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强化庭审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团体、老年群众现场旁听,同步进行庭审直播。并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公园、社区、乡村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官微、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典型案例、法官说法,以微动漫、微视频形式生动进行反诈宣传。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之所需,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所盼。下一步,山西省法院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政治大事来抓、作为本职要事来抓、作为民生实事来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现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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