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佛山、汕尾、江门、肇庆、揭阳等5地法院集中宣判6起养老诈骗案件。其 中, 佛山中院、佛山南海法院分别对一起利用古董收藏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型诈骗案件、一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宣判。
01
廖某诈骗案
被告人廖某得知被害人黄某想购买古董玉器予以收藏升值,遂谎称有一批古代玉器出售,骗得黄某信任后将七件仿古玉器以14.3万元出售给黄某。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的判决。
02
李某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李某为谋求不法收益,与甘某(主犯,已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等人创建佛山市美生之家商贸有限公司,以免费派发鸡蛋等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该公司“听课”,借此推销“消费补贴”“USDT理财”等“产品”,许诺给予高回报并赠送保健品及旅游服务,诈骗老年人钱款,共骗取127名集资参与人194万余元。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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