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物色独居且有一定积蓄的老年人,利用网络交友的虚拟性和老年人的辨别能力不足、缺乏警觉性等特点,编织一场温暖美好的“黄昏恋”,以此诈骗老年人的半生积蓄。
案情回顾
78岁的顾婆婆(化名),是一名糖尿病患者,多年来有通过电视购物平台购买一些贵价药品、保健品的习惯。
期间,电视购物公司的客服周某(化名)冒充北京同仁堂专家、中医老教授“季老师”,对顾婆婆的病情问诊分析,并成功推销了一万元至九万元不等的治疗糖尿病的药品。
周某辞职后,窃取了顾婆婆的个人资料,并假扮老年男子的声音给顾婆婆打电话、发微信,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后来双方确立了网恋关系,顾婆婆还憧憬着等“季老师”退休后能够与其共度余生。
一天,“季老师”突然说自己儿子在美国与人打架,需要卖房筹款来聘请律师。顾婆婆一听急了,表示愿意借钱,并马上开办银行卡后邮寄给“季老师”,先后两次存入款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同时提供了银行卡密码。后来,顾婆婆计划装修“婚房”,因为资金不够想向”季老师“要回借款,发现自己的电话和微信已被拉黑,“季老师”从此失联。
顾婆婆的朋友听说此事,将她购买的多种药品拿去化验,竟发现都是同一成分。顾婆婆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到派出所报案。
最终,番禺警方在甘肃将周某抓获,“季老师”原来是一个年轻男子。经侦查,周某交代了其以网恋名义诈骗顾婆婆的事实,其所骗得的钱财已用于赌博及其他高消费款项。经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番禺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
虚拟世界真假难辨
声音可模拟
容貌可修图
身份更是难以捉摸
故网络交友需谨慎
涉及钱财多警惕
老年人不要随意接听陌生人电话、通过陌生人的好友申请,不论是甜言蜜语还是威吓哄骗,都不能偏听偏信。在与网络中认识的朋友聊天时,不要随意透露自身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一旦涉及财务问题切记慎重,再是“知音难觅”也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给对方汇款。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夕阳无限好
愿寻找伴侣的老年朋友们
留心“黄昏骗”
提高警惕觅知音
平安幸福享晚年
来源:番禺检察第二检察部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番案检说」警惕“黄昏恋”背后的养老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