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抚州市金溪县金色晚年养老公寓,这家养老机构位于城郊,空气清新,还带有一个很大的院落,不少老人都选择在这里安度晚年。不过,此前,这里曾是金溪县收费站一处闲置的工作场所。

2015年9月11号,作为这栋房屋的国有资产管理人,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抚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租,抚州的廖忠生中标。随后,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总租金21.1万元。租赁房屋后,廖忠生与人合伙将这里改造成了一家养老院,取名“金色晚年”养老公寓。在经营养老院期间,廖忠生还加装了电梯、加盖了厨房、添置了绿植等等。很快,三年租期就快要到了。按照合同约定,廖忠生如果想要继续租赁,必须提前告知出租方。

然而,租赁期限眼看就快要到了,廖忠生却没有表达要继续租赁的意思。此后两年,尽管合同已经到期,但廖忠生还是继续租赁着房屋经营养老院,同时也支付了相应的租金。2020年11月13号,抚州高速路政要对此房屋租赁事宜进行重新招标,廖忠生也知情。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他在同等条件下,还有优先租赁权。

但在新一轮的公开招标中,廖忠生却没有中标,而是被金溪人郑铮中得。此后,由于养老院前期投入也比较大,廖忠生便一直不肯搬离。在这种情况下,抚州高速路政便将廖忠生起诉至金溪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方立即搬离,同时要求其支付在原合同到期后占有房屋的租赁费用。

法院的判决,最终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可是,被告却一直没有履行。于是,去年年底,作为原告,抚州高速路政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对于执行法官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据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伟平介绍,养老院共有40多老人,他们已经习惯了在此养老,根本不愿意搬离。如果强制去搬迁的话,势必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那么,难题该如何破局呢?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抚州高速公路路政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宽限些时日。另一方面,法官也找到了中标人郑铮,充分了解他的想法。经过沟通,郑铮表示,他们也想在此经营养老院。

既然也是接手做养老院,那么,一定有很多可以协商的空间。抓住这个机会,法官多次与廖忠生以及郑铮进行联系,搭建沟通平台。经过多次协商,这家养老院终于顺利完成了交接。廖忠生也拿到了适当的转让费。而新的承租人在接手养老院后,也积极改善设施,更好地服务老人。

记者:刘敏 熊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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