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为此,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事关养老,四部门联合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