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贪利,不顾天理。悖入亦悖出,害人终害己。
近日,民政部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予以提示,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5种表现形式。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高额利息无法兑现;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机构和企业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
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近年来,这种骗取老年人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养老骗局屡屡得逞的背后所反映出:一是越来越多的老人对于到养老院养老的客观需求增加;二是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门槛偏低;三是老人防骗意识相对不足。
防范和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首先筑牢反诈防护网是关键,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引导老年人自觉远离投资陷阱;二是养老企业的“准入”要严格把关;再就是要充分利用司法这个整治和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有力武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让他们度过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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