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福利中心 |
机构类型 | 福利院 |
所在地区 | 山东/烟台市 |
床位数量 | 6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自 理 人 员 |
床 位 费 |
双人间 | 包双人间 | |||||||||||
1500元/月/人(开业八折优惠) | 3000元/月/人(开业八折优惠) | |||||||||||||
床品费 | 150元/人 | |||||||||||||
非 自 理 人 员 | 床 位 费 |
双人间 | 包双人间 | |||||||||||
1500元/月/人(开业八折优惠) | 3000元/月/人(开业八折优惠) | |||||||||||||
护 理 费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特级 | 爱心 | 备注: 视个人情况不同可做适当调整。 | ||||||||
甲等 | 乙等 | 丙等 | 甲等 | 乙等 | 丙等 | 甲等 | 乙等 | 丙等 | 1600 - 2000 | 2100 - 2500 | ||||
700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1400 | 1500 | ||||||
床品费 | 150元/人 | |||||||||||||
杂费 | 60元/人/月 | |||||||||||||
饮食费 | 600元/月/人 | |||||||||||||
1. 本公寓收费分为床位费、饮食费、护理费、杂费。 2. 本公寓实行先缴费后入住的方式,入住当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10-20日缴下月全部费用。 3. 押金:自理人员3000元/人,非自理人员5000元/人,离寓时无异常,全额退还。 4. 入住人员在公寓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付(免收挂号、查房、一般体检费)。 5. 冬季取暖费按烟台市标准收取。 6. 自带护工管理费120元/月,护工饮食费:750元/月/人。 7. 家属住宿费:双人间125元/天/人(含饮食费)。 8. 入住人员加餐、另点,费用另行收取。 9. 家属及相关人员来公寓看望入住人员就餐费:平日:每人早餐10元、午餐20元 、晚餐15元,节假日:每人早餐20元,中餐、晚餐每餐30元。 10. 房间水电费按规定数量使用不收费,超出部分按照烟台市现行水、电价格标 准收取。 11. 入住人员要求公寓提供收费标准以外的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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