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南康市蟠桃园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江西/赣州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1、入住者自愿入园、退园,由本人提出申请,子女全家人同意,由家属中第一责任人与园方签定协议。
2、入住者须交纳近期免冠照4张及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近期),
说明老人无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及狂爆型老年痴呆症及个人申请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及狂燥型老年痴呆的患者,不得入住。
4、入住者自备洗漱用具、脸盆毛巾、四季换洗衣服、水杯、香皂等日
用品,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公寓。
5、入住者请不要将电器带入公寓,若确需要,经园方同意后,全部费
用(包括电费)由入住方担负。
6、老年公寓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内容,老人
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与园方另行协商,晚间老人休息后,为不影响老人休息,只提供呼叫服务。
7、本园每年春季联系医院为老人做体检一次,费用自理。
8、老人入住后20天内为试住期,试住期内老人若离园,床位费、餐费
及其它费用一律不退;床上用品可带走,床上用品押金不退还。未满二年均同样处理,满二年即退还床上用品押金。
入 住 程 序
1、入住老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入住者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照片四张;送养者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照片一张。
2、按照送养者所提供的体检表及要求来确定老人住宿房间。
3、签定入住协议书。
4、交纳生活费用和壹千元押金(800元医疗备用金及床上用品押金200元)后入住。
5、每月提前五天交纳下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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