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赣州市杨仙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江西/赣州市 |
床位数量 | 6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赣州市杨仙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公寓服务的宗旨:“一切为了老年人的快乐、健康、长寿”。
一、入住本公寓必须托养人、担保人自愿,公寓根据入住人(托养人)的需求,提供优质的住宿、饮食、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服务至上。
二、办理入住手续如下:
1、入住(托养)老人按公寓规定到赣州市立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
2、如实填写《杨仙老年公寓老年入住(托养)申请表》。
3、精神病、传染病患者不得入寓托养。
4、入住日期以本人自愿为原则,由公寓具体作出安排,办理入住时,应由第一联络人带送入住。
三、为了保障双方利益,凡入住托养老人,必须由公寓、入住人(托养者)、第一担保人三方共同签定《杨仙老年公寓预订客户入住托养合同》,。
四、入住长短任选择。办理入住需要老人及委托人(第一担保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老人两张2寸照片。
五、入住老人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交公寓财务部免费保管,若未交保管而造成遗失自行负责。
六、入住老人在入住时需带齐日常衣服、洗洁用品、卫生用品,并印姓名小布片缝在衣服上,以免晒衣造成不必要的调错、遗失,其他日常用品由老年公寓提供使用(房间物品明细表附后,如有损坏公寓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七、凡经老年公寓同意自带的家用电器,须经公寓维修班检查后方可使用,按照电表度数,按规定收取电费。
八、入住老人必须遵守老年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老人守则》,听从医护人员及管理员的指挥,服从、配合护理和治疗,安心养老。
老人守 则
为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清静舒适的“老人乐园”,使入住老人安享晚年,特订守则如下:
一、入住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的休息。
二、以礼待人,和睦相处,不讲脏话、不吵口打架。
三、爱护公寓财产和他人财物,不损坏公物和擅自拿他人财物。
四、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做到室 内外无烟头、纸屑、果皮、痰迹等。
五、节约用水、用电,不乱拨弄电源和电器。
六、服从公寓的安排,未同意不得调换房间、床位和公寓发给的其他用品。
七、外出探亲访友,应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公寓后及时销假。
八、搞好安全防范,未经公寓科、室 、部门批准,不得留人住宿,公寓内不准烧柴、烧纸及燃放鞭炮;不得酗酒闹事,禁止赌博及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九、凡需退住房者,必须先办妥退住手续,经管理人员清点公物,结清帐目后才准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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