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各方观点 以房养老是赞同的多还是反对的多
导语
以房养老各方观点,以房养老是赞同的多还是反对的多?早在2004年,浙大学者柴效武就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观点,当时社会反响较大,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房养老”观点越来越被社会民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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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以房养老各方观点,以房养老是赞同的多还是反对的多?早在2004年,浙大学者柴效武就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观点,当时社会反响较大,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房养老”观点越来越被社会民众所接受。
以房养老各方观点,以房养老是赞同的多还是反对的多?早在2004年,浙大学者柴效武就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观点,当时社会反响较大,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房养老”观点越来越被社会民众所接受。
赞同
2010年初,广州市政府提出“以房养老”模式,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时间引起社会热议,年轻人比老年人更认同“以房养老”,而丁克一族更表示欢迎。
以“广州可以实行以房养老吗”为题进行网络调查,由于上网人以年轻人居多,可视为对年轻人的调查。调查到结束共收到966票,其中反对者比赞成者多出近一成。调查数据显示,认为“以房养老”在广州由于条件尚未成熟,不可行的反对者占54.76%;而认为可行表示支持的赞成者占45.24%。
反对
而在随机采访的10个老人中,反对“以房养老”占了九成,大部分认为房子住了大半辈子,都有感情了,要留给子女。表示支持的是一个无子女的老太太,想留给子女也没法留。
瑞满金融学校王立博老师:中国房价成本过高,需要两代人甚至夫妻工作50年才能购买一套房,剩下的20年产权反向抵押解决养老有可行性,但是,房价不合理,从历史来看,不可能持久,所以,以房养老存在合理性问题。
最近情况统计:
2014年7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5年4月份,第一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推出。然而截至2015年9月 [1] ,仅有十余户居民愿意成为“吃螃蟹”的人。
以房养老为何叫好不叫座?“保险版”“银行版”以房养老业务遇冷背后凸显怎样的养老困局?
不同产品同为遇冷,反映出人们对制度设计、操作标准方面的顾虑。
——上涨收益怎么算“谁说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就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一些咨询者担忧。
——相关机构业务不衔接。,这项涉及保险、银行、房产评估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并未实现“无缝对接”。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并未涉足这项业务,“没有统一标准,容易产生纠纷。”
——70年产权门槛。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养老设施与服务缺乏。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卖掉房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人们不愿意“冒险”。
“可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说。
专家指出,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的定位确立之后,就要逐步解决以房养老产品面临的制度设计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业务的推广是基于其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在这些方面,国内还有一定差距。
然而,深层次来看,以房养老从备受关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主干出现缺失。
虽然57岁的年纪尚未进入老年,但对失独母亲孙慧芬来说,养老是切实的难题。“我们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样的养老服务,并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精神关怀,金钱倒不是最重要的。”
“我国养老保障有‘三个支柱’,分别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说,“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