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挥法规、规划、政策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通过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法规、综合和专项政策,为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和法治保障;
坚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在全省普遍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居家老年人探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和思路,重点培育了一批本土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形成了事业带动产业、产业反哺事业的良好发展格局;
在推进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省财政投入资金 3.1 亿元,在全省选择 15 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实验,打造了济南社区养老设施配建、青岛市家庭照护床位、荣成市暖心食堂、沂南县孝德基金、成武县新型农村幸福院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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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山东以开展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志愿互助服务为补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齐鲁样板。
立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位谋划引领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省及各市依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的重大问题。2018 年 11 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电视会议,对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出整体部署安排。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2017 年 8 月,省政府发布《“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全省 16 市也相继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规划,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主体,通过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行动计划、日间照料设施转型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等,着力重点推动。
三是完善法规政策。省及青岛、威海、德州等市相继出台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018 年 3 月、9 月,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围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系集成要求,统筹协同推进
一是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全省 16 市及 78 个县(市)民政部门全部被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推动各地政府系统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协同发展。全省 16130 个老旧小区、4504 个新建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由 2017 年的 24%、11%提升到 59%、67%。
二是统筹资源有序流动。鼓励养老机构发挥辐射居家社区的“溢出效应”,通过参与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养老服务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全省有 268 家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有 1473 家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32961 张。
三是统筹医养康养融合。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为契机,积极探索从居家到社区、机构衔接顺畅、融合统一的医养康养服务体系。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增加到 17 万张,全省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90%的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机构实现“嵌入式”发展或签约合作。
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健全保障制度。全省建立 60 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 66.4 万老年人、年发放资金 10 亿元;全省 16 市、136 县(市、区)全部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推动各市基本建立居家探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制度。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全省对 25874 户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老年人为重点,在农村建设养老周转房4242 套;全省共建设 510 处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3064 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31 处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壮大服务队伍。通过财政补助政策引导 66 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专业,在校学生增加到 11000 人;2014 年以来,省级每年安排 1000 万元培训资金,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居家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纳入重点培训范围,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 15 万人次、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 15 万人次。
坚定以供给侧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方向,推动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省财政实施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项目和转型发展奖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给予 13 万到 61 万的资金奖补,引导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省 460 家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1477 处日间照料中心、94 处养老信息平台实现市场化运作,全省运营 500 张以上养老床位的服务企业达到 47 家。
二是智慧化信息化发展。全省共有 10 家企业、22 个街道、7 个基地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试点,有 8 家企业的 8 个产品和 4 项服务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数量均居全国前列;省级建立“两台一网”(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信息网),市、县级建立养老信息平台 101处,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公共服务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
三是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省级共编制出台 27 个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地方和企业制定近 1000 个标准,全省各级设立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67 个,16 个市对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实现分类分级管理。从 2015 年起,省财政投入资金 3.1 亿元,在全省选择 15 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实验,与全国居家社会养老综合试点统筹推进,在全省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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