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监管部门一直推动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目前养老理财试点情况如何?按照安排,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将在4月底前出台,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对此,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朝弟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银保监会按照“小步慢跑、总体渐进”的工作思路于去年9月发布了《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了“四地四机构”启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今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养老理财试点范围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个地方。试点机构扩大到“工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和信银理财”十家。已开展试点的四家理财公司,单家规模上限由100亿元提高到500亿元,本次新增的六家理财公司,单家规模上限仍然为100亿元,试点机构可以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者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销售。
王朝弟表示,《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发布以来,银保监会积极部署扩大试点相关工作:
一是指导新增试点机构抓紧研究和报送试点方案。逐一落实稳健投资策略、审慎投资非标、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明确风险组合时间、实施非母行独立托管和净值化披露等要求,夯实产品稳健运行基础。
二是推动已开展试点机构尽快推出面向十地销售的养老理财产品,持续优化产品设计。鼓励增加长期限产品供给,进一步丰富产品形态,加大养老理财产品供给。
三是加强对养老理财产品运行监测。强调不得变相通过期限结构化设计规避监管要求,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不得承诺或宣传保本保收益。
四是指导理财中心持续完善养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切实提高实时数据监测能力。
王朝弟表示,试点以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运行平稳。到今年一季度末,已经有16只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其中40岁以上投资者占比超过七成,认购金额20万元以下投资者占比超过六成。目前,十个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渠道购买养老理财产品。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试点产品发行状况,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养老规划、资金流动性安排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理财产品。
王朝弟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金融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共同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银保监会也将重点关注养老理财试点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适时推动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试点常态化运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便捷的商业养老金融服务,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创造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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