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4月16-4月17日,2022年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会议以“行稳致远,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周小川、肖钢、朱民、吴晓求、黄益平、郑秉文等大咖出席并演讲,凤凰网财经全程报道。
论坛期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延礼发表了题为“构建与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金融体系,助力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的主题演讲。
周延礼表示,当前,我国已经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城乡,未涵盖农村。第二支柱主要是面向企业的企业年金和面向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这个部分规模不大。第一支柱现在承担着国家养老保险主要的职责。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开展的各类养老储蓄,包括一些慈善捐赠等,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对于三大支柱,周延礼指出,整体看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较为依赖于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现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开办的时间比较短,作为补充的养老保险覆盖的人群和积累规模有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刚刚起步,体现养老金的长期性、安全性、收益性的特点,具有领取约束性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短板还是比较明显的。”
聚焦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阻碍,周延礼指出四点问题。
一是以前都是“养儿防老、政府养老、储蓄养老”的观念占主流,公众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在提供养老保障方面的独特作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并根据自己的财富状况做安排主动进行养老基金的管理。
周延礼特别指出,“保险可以提供穿越周期的资金管理和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服务,不会因一些短期的经济波动,而影响资金安全,甚至是收益。现在保险资金久期接近14年,所以对一个经济发展的周期,如三到五年,完全可以平滑周期的一些风险。”
二是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因为我们是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不应该只是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补充,而应该适应国情,增加养老投资的选择,这方面要承担一定的保障功能。
三是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在缺少财政补贴方面,在扩大覆盖面、惠及中低收入群体方面的一些政策,还需要财税部门做进一步的研究。政策覆盖面窄、税收延期缴纳模式不符合公众纳税观念和习惯、处理流程复杂、政策设计有待完善等成为主要问题。
四是商业养老保险需要制度规范发展。从建立保险领域制度性规范来讲,基础数据积累、保险风险管控、投资管理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等问题,都需要规范和加强。
对此,周延礼建议,一要更加重视第三支柱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二要明确第三支柱规范发展定位;三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四要深化养老服务结构性改革,坚持“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体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政策初心和使命。
“总之,我们要调动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养老金融服务,提供养老群体所需要的长期养老保险业务。真正促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养老保险消费者多元化的需求”,周延礼表示。
以下为演讲文字实录: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来参加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2022年年会,这个环节是“人口老龄化对经济金融的影响”。
在没有做演讲之前,我想简单回顾一下。五道口金融学院今年是成立的第十个年头,本人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整个过程的参与者,也有很多感受,这十年来,我也不断地参与学院的一些建设工作,对此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学院现在越办越好,刚才专门成立了艺术品金融研究中心,说明五道口金融学院在不断地发展壮大,这得益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得益于清华大学党委的正确领导,更得益于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尤其是五道口金融学院的主要领导,如廖理老师带领和管理的团队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绩。首先借此机会,请大家一起为学院的十周年庆典表示衷心的祝贺。
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题目是“构建与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金融体系,助力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这是推进我国养老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养老金融服务,特别是养老金融服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城乡,未涵盖农村。第二支柱主要是面向企业的企业年金和面向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这个部分规模不大。第一支柱现在承担着国家养老保险主要的职责。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开展的各类养老储蓄,包括一些慈善捐赠等,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可以看到我们经历了从试点一直到发展的过程。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保障也得益于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这一局面。但总的来看,现在的发展还是有不平衡、不均衡等一些问题,较为依赖于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现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开办的时间比较短,作为补充的养老保险覆盖的人群和积累规模有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刚刚起步,尤其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要求之后,要加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纳入了制度框架。在这之前,有一些试点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如延税型养老保险的试点,现在看来规模比较小,主要是在苏州、厦门、上海等规模地区开展了一些试点。个人自愿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中短期金融产品、个人储蓄购买一些理财性产品等。总的来看,体现养老金的长期性、安全性、收益性的特点,具有领取约束性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短板还是比较明显的。
第三支柱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探索
一是开展商业性养老保险。近年来,保险业充分发挥了长期、稳健和风险管理的功能,通过多种方式的积累,积极参与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增加了养老资金的积累,服务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差异化的需求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尤其是银保监会专门发文开展专属性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有一些明显的收效。
2021年,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620亿元,期末积累了近6300亿元的长期养老资金准备。保险机构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规模是1.3万亿元,规模仍然较小,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1.4万亿元,和现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要的、要弥补缺口,还有相当一部分差距。部分保险机构虽然承担了一些基本养老基金的管理投资人的职责,但其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及参与的数量还是不够的。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就专属的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专门发布文件《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重点是解决一些原来没有纳入这个体系当中去的,比如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他们通过开展专属的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纳入进来,解决了存在的后顾之忧。这些主要是指导一些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开发一些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体做法主要有:一是通过账户式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长期、稳健的收益;二是要突出养老的功能,如产品期限与养老挂钩,并提出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方式,包括异地领取;三是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的方式依法合规地为从业人员的投保提供缴费的支持,相关交费可以在扣除初始费用之后,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个人。这得到了国家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新业态、新产业的人员解决后顾之忧问题提供了方便。
据我了解,专属的商业保险从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比较平稳,社会反响比较好。截止到2022年2月末,累计实现保费5亿元,投保人群超过7万人,其中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超过1万人,在服务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社会保障的效果。
二是推出养老理财金融服务。以前在养老理财金融服务方面没有专项规定,去年银保监会专门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了在一些地市开展这项工作。当前,对养老理财产品的需求比较旺盛,我们也希望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之上,平稳运行一段时间,积极地扩面。现在看来,市场反响不错,养老理财产品因为突出了“稳健、长期、普惠”的特征,更加符合中国老百姓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的特点。截至今年2月9日,不到一年的时间,有8支试点产品发售比较顺利,7万多投资者认购了207亿元,说明养老理财产品在解决养老的个人理财需求方面很有市场。
我们下一步要密切关注试点情况,在总结评估基础之上,逐步扩大养老理财试点范围,同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研究总结试点当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出现的一些问题,努力把这些好事做好,让人民群众能够有很强的获得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便捷的商业养老金融服务。
三是要做好养老储蓄服务。第三支柱养老很重要的一点是个人储蓄,简单来说就是个人金融财富的管理,特定的养老储蓄产品可以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的需求,同时也可以集中长期稳定的资金。特定养老储蓄产品要适合低风险偏好的人群,充分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较长,本息有保障,收益稳定,鼓励居民长期持有。存取方式灵活,可以满足存款人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现在做储蓄受到一定局限性,比如一年期,就要求一年期内不能动,但在这一段时间如果养老需求方面出现问题,养老储蓄服务可以采取存取灵活的方式,来解决养老人群的养老需求问题。金融监管部门也正在研究养老储蓄产品试点方案,将实时稳步启动了一些试点工作。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养老保险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从总体情况分析养老保险现在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尤其是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方面,真正纳入了国家规划。我们在前期的制度建设上、操作规范上、管理质量上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我的总体判断是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对保险业来讲,商业保险的发展外部环境仍需改善,保险行业自身也需要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一些保险产品,适应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的需要。
一是以前都是“养儿防老、政府养老、储蓄养老”的观念占主流。但随着市场化的改革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公众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在提供养老保障方面的独特作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对未来养老保障的分析、判断,大家还要根据自己的财富状况做安排,我们要主动进行养老基金的管理,要增强这方面的意识。
向大家介绍一个情况,养老保险可以提供穿越周期的资金管理和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服务,不会因一些短期的经济波动,而影响资金安全,甚至是收益。现在保险资金久期接近14年,所以对一个经济发展的周期,如三到五年,完全可以平滑周期的一些风险。
二是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因为我们是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不应该只是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补充,而应该适应国情,增加养老投资的选择,这方面我们要承担一定的保障功能。
三是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在缺少财政补贴方面,在扩大覆盖面、惠及中低收入群体方面的一些政策,还需要财税部门做进一步的研究。政策覆盖面窄、税收延期缴纳模式不符合公众纳税观念和习惯、处理流程复杂、政策设计有待完善等成为主要问题。
四是商业养老保险需要制度规范发展。从建立保险领域制度性规范来讲,基础数据积累、保险风险管控、投资管理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等问题,都需要规范和加强。
做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几点建议
在推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相关工作中,要积极试点,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力争通过示范引领,为养老金融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保险业与养老产业和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要积极推进,调动保险作用,同时也要发挥社会资本参与的作用。壮大商业养老体系,不仅是保险业的问题,也是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包括财富管理方面一些选择。
保险业要立足于保险专业,要积极探索养老金融服务的改革发展。这是我们一些任务的要求。另外要深入地挖掘康养蓝海市场的潜力。我们一开始就担心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对金融的影响,我认为影响是有的,但更主要的是要看到给我们带来的发展机遇,甚至“银发经济”给我们带来的红利。我们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构建以保险为核心的康养生态的模式,进一步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功能。
所以要在这方面注重加强顶层设计:一要更加重视第三支柱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二要明确第三支柱规范发展定位,现在保险业参与第三支柱监管要求比较严格,在资质、管理能力、风险管控,包括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有一些具体要求。立足国情,着眼于第三支柱应当与第一、二支柱协同发展,在覆盖人群、优惠政策、资金管理、资金领取等方面紧密衔接,共同建立起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水平。三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前一段时间我们有探索,但是还进一步提高财税政策支持的精准度,甚至要学习借鉴国外一些做法,包括美国401k模式,单列一类给予较高延税纳税额度,另外存款、理财、保险、基金等多种产品可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的选择。四要深化养老服务结构性改革,坚持“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体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政策初心和使命。
总之,我们要调动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养老金融服务,提供养老群体所需要的长期养老保险业务。真正促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养老保险消费者多元化的需求。
我和大家分享这些,谢谢大家!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