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项惠及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肃南县结合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三进三问三查”活动,再次上调县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

这是该县自2008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九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县有4429名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此次调标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是顺应群众呼声和期盼、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从2022年1月1日起,肃南县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即每月增加20元,调标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年增加基础养老金240元,全县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达到248元,待遇标准位列全国前列,名列全省第二。

裕兴社区居民杜永清说:“养老金增加后,我每个月能领到269元,这对我们购买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起到了一定的补贴作用,减轻了生活负担,感谢政府!”

“今年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我们老两口就增加了40元,一个月共能领到630元,这在生活上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大河乡西河村牧民安兴贤高兴地说道。

增进民生福祉,实现老有所养。近年来,肃南县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大幅增加,覆盖面不断提升。下一步,肃南县将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媒体记者 马丽 李梦圆 通讯员 赵雅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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