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帮我们保住了这个养老院。”日前,山东省昌邑市北马养老院负责人韩某向该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海涛表达了感谢。
今年3月,王海涛接待了北马养老院负责人韩某。韩某从怀里掏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强制执行催告书并介绍了相关情况。原来,韩某经营的养老院因使用过期原料制作食品被行政机关罚款,经行政复议后,被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处罚决定,目前需要缴纳罚款及滞纳金。由于行政诉讼期限已过,韩某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经过简单沟通,昌邑市检察院干警前往该养老院和有关部门实地调查。经查,该养老院现有50名老年人,其中有13名自费养老人员,其余为该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社会救助流浪人员。这家非营利性公益性质的养老院,自2018年设立以来,一直处于保本运营状态。
检察官在行政机关调取执法案卷材料时发现,该养老院使用并被扣押的过期食品原料为:五香粉半袋,超期2个月;面粉4袋,超期2个月;碱性大米3袋,超期1年。经审查,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瑕疵:未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依法扣押;未对食品原材料的进货渠道、进货单据进行审查;也未对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物价认证,存在主观推定销售货值的问题。
调查后,昌邑市检察院决定邀请当地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对该案的公开听证。听证会后,该院根据听证意见,认为行政机关罚款金额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北马养老院具有公益性质,整改态度积极,如果单纯通过罚款解决问题,将造成其无法正常运转,50名老人生存无法保证的问题。
该院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行政处罚进行变更,并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动态监管。随后,行政机关依法变更并减轻行政处罚为罚款5000元,养老院积极缴纳了罚款。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树合 王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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