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获评2022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这是我市探索农村集中居住养老模式的缩影。在农村,居家养老在设施建设、功能设置、服务供给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一些身体状况差、自理能力弱的老年人无法得到相应的照料与服务。我市聚焦农村老年人离家独立居住难、身体有病求医难、子女在外照顾难、经济拮据生活难、精神寂寞抚慰难“五难”问题,在农村创新打造集中居住、居家上门、机构养老、医疗康复服务“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走出了一条“离家不离村 村中享天伦”的农村养老新路。

统一规划建设

破解养老难题

在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老年集中居住区内,助老员胡军兰正在帮助79岁的杨奶奶打扫卫生,“有什么不舒服的就打电话给我。”胡军兰不断叮嘱老人。

面对本轮疫情,72岁的老党员刘克桂因为年龄大腿脚不方便,为每天参加核酸检测犯起愁来。响石村村委会排查出60余户类似情况的老人,组织乡村振兴专干王方等3人组成入户采样小组,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农村集中居住养老模式最初只是解决养老住房问题,如今,我市把建设老年人集中居住点纳入新农村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规范建设。在建设用地上,由村委会统筹解决,或利用闲置非耕地,或利用废弃村办企业、村办小学等闲置场所。在建设理念上,逐步由过去的安居功能向花园式老年宜居小区转变,凡达到一定规模的老年人集中居住点,均配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休闲广场、小型超市、娱乐活动中心等,使老年人在保留“家”的生活方式同时,又享受到了机构式的养老服务。

老人免费入住

实现老有所养

配套齐全的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如何收费,农村老人是否负担得起呢?

笔者了解到,我市老年集中居住点建设资金筹集方式灵活,有的由村集体出资,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入住老年人不需交钱。目前,大多数老年人集中居住点都采用此种方式筹资。有的村采用了缴纳管理押金的方式,入住老年人每户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押金,相当于建房集资,产权归集体所有,当房屋退还村集体后,这笔钱将及时归还给老年人及其子女。

“我们‘老年村’有线电视、天然气都是村委会给补贴的,不用花钱。儿女不在身边,左邻右舍都是同龄人,有共同话题也不孤单。这几天因为疫情,我们的广场舞停了,但是生活没受影响。”在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72岁的沙口村快乐健身广场舞队队长范成珍说。上午,他们刚刚在家门口做完核酸采样。

“沙口‘老年村’针对村内60周岁以上、三(四)代同堂,且仅有一套住房的老人,实行免费入住制度。目前已经有182户、253位老人入住。我们有集中供餐点、室内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老人影院等,让村内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赣榆区宋庄镇副镇长、沙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强说。

老年人要入住集中居住区,需向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严格评审,符合条件者方能入住。集中居住区设有服务管理部,由村两委委员和老党员、老教师以及低龄老年志愿者组成服务管理部,24小时值班。集中居住区还成立老年人互助组,按年龄结构、特长爱好、性格特点,合理分组,在生活上、心理上开展互助。

建设老年社区

共享养老资源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中,城中村拆迁改造,为建设老年社区带来契机。

在灌南县新集镇徐老庄,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十分丰富。这里的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在建设集中居住用房的同时,建成居家养老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形成了“新农村+新产业+新农人”与“集中居住+产业集聚+文化集合”的“三新三集”的模式。“两个中心”由村委会提供养老用房,县民政局负责装修设计及设备设施采购,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我市在农村老年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注重与社区建设、养老机构相结合。规划和建设镇级老年人集中居住区,采取社区管理模式,将养老护理机构引入老年社区,养、护、助有机结合,实现机构资源与社会共享,社会资源为机构服务。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过程中,针对无改造价值需重建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注重与已建成的大型农村老年人集中居住区相邻,或在新建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周围预留老年人集中居住区的建设空间,一起规划,分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既解决了五保老人相对独立群体的孤独感,又可以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在护理、餐饮、管理方面的优势。(庄婷婷 张梦岩 谢颖 王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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