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到2025年——
主要中心城市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日前印发。《三年行动》明确,在9个领域实施28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
《三年行动》提出,到2025年,云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提质扩容取得新进展,均等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契合,普惠可及、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其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迈入西南省份前列。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与县域内城市差异性进一步消减,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政府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基本实现。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
《三年行动》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出9个领域具体的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28项重点任务。其中,幼有所育领域提出加大标准化儿童保健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加强特殊儿童福利救助等3项重点任务。学有所教领域提出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劳有所得领域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提高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病有所医领域提出促进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老有所养领域提出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等3项重点任务。住有所居领域提出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管理等2项重点任务。弱有所扶领域提出落细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等3项重点任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提出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等2项重点任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优化文体设施供给、加大文体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公共文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等3项重点任务。
老年人养老照护水平显著提高
《三年行动》提出,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大幅提升,让更多老年人享有方便普惠的养老服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网络,老年人养老照护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个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主要中心城市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包括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力争建设1个省级老年医疗中心,依托有条件的机构筹建1个老年中医医疗健康中心。(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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