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要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普通工薪阶层的养老需求,开展城企联动养老专项行动。

在需求侧,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等方式。

针对住不好的问题,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养老服务等级评价与认证制度,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标准。

一、扩大社会资本进入

2018年,我国提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后,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成为相关政策要点。

专家指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了养老服务机构开办便利性,带动更多外资、民资机构进入养老服务业,促进了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但与此同时,在体制机制上仍存在准入审批、融资贷款、监督监管等问题。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针对养老服务举办主体普遍反映的问题,《意见》从扩大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进行了回应。在准入方面,放宽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融资渠道方面,扩大行业投融资渠道,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扩大养老专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对于养老服务行业统筹不够、质量不高、监管薄弱等问题,《意见》提出,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等举措。

养老 扩大社会资本进入

二、加速医养结合步伐

在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医养结合正在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相继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对此,《意见》同样明确, 要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

针对部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缺乏提供养老服务能力与动力的问题,《意见》提出,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推进医养结合要避免多方博弈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应当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责任共担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和跨部门协同机制,促进多方面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的共享、整合。

养老破解人才短缺问题

三、破解人才短缺问题

数据显示,按国际上1∶3的照护比例,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人员实际需求接近上千万人。但截至2017年底,我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者仅30万人。尽管民政部门已取消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以开放相关培训市场、扩大人员规模,但养老护理队伍的人数和专业技能都远远落后于现实需求。

即便如此,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养老护理员大多在专业的养老机构工作,并没有进入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稀缺,已严重影响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满足。

为解决养老服务人才问题,《意见》针对性地列出了3项举措,包括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

采取系列措施破解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包括把养老服务、养老护理相关的人才培养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大养老服务方面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提高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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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如何解决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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