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养老院院长义务照顾病女七年
导语
鞍山:养老院院长义务照顾病女七年
“这样一个有病卧床的女子,你为何要义务照顾她这么多年?”近日,笔者在一位老人的qq空间内看到一段视频。上面录的是居住在千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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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养老院院长义务照顾病女七年
“这样一个有病卧床的女子,你为何要义务照顾她这么多年?”近日,笔者在一位老人的qq空间内看到一段视频。上面录的是居住在千山区
鞍山:养老院院长义务照顾病女七年
“这样一个有病卧床的女子,你为何要义务照顾她这么多年?”近日,笔者在一位老人的qq空间内看到一段视频。上面录的是居住在千山区大屯镇的53岁的养老院院长张敏,义务照顾36岁患有骨质软化症的刘芳(化名)七年的故事。昨日,在这所老年公寓,笔者见到了她们。
患重病女子被养老院收留
昨日,笔者走进大屯镇的这家老年公寓,看见一位中年女士正躺在床上,一位50多岁的女士在给她洗脚。经工作人员介绍,原来是老年公寓的张敏院长在义务照料36岁患有骨质软化症的刘芳,而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张院长已坚持7年了。
2008年,当时在海城打工的刘芳患上了心脏病、骨质软化症、股骨头坏死,以致脊椎骨变形,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被父亲送到了张院长办的老年公寓。当时父亲没有支付刘芳的费用,但张敏并没有把刘芳撵走,收留了她,并把照顾刘芳变成了自己的责任。
每天帮泡脚如母亲般照顾
由于刘芳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所以照顾她并非易事。想到自己照顾放心,张敏每天早上6点半就到刘芳的屋子,给她洗脸,给她接大小便;晚上给刘芳打洗脚水,帮她泡脚。为了让刘芳能干干净净的,张敏还坚持每周给刘芳洗头洗澡,每隔三四天换洗一身衣服。
有时,赶上张敏实在忙不开,就找院里的工作人员过来搭把手。三年前的一天,刘芳得了严重的胃肠炎,需要每天打吊瓶,张院长就一刻也不离刘芳的身边。“病人心都娇,我守在这,她心里也就能有个寄托。”张敏说。
每年万元费用她从不计较
“我每年过生日,张姨都会记得。”刘芳说,每年生日这天,张姨都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还特意去市里给我买生日蛋糕!
记者了解到,这七年张院长没少搭钱。每个月刘芳吃药要花300多元,再加上吃的穿的用的,还要买一些营养品,一年下来,刘芳要花将近万元。“我有个儿子,但没有女儿,刘芳就是我的女儿,照顾她7年,我没想过得与失,只希望有一天她能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