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致伤是养老院最常见纠纷
导语
摔倒致伤是养老院最常见纠纷养老院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具备高安全保障标准
在北京市各基层法院审理的养老服务纠纷中,因老人摔倒而引发的占大多数,其余的是走失、吃饭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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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摔倒致伤是养老院最常见纠纷养老院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具备高安全保障标准
在北京市各基层法院审理的养老服务纠纷中,因老人摔倒而引发的占大多数,其余的是走失、吃饭窒息
摔倒致伤是养老院最常见纠纷养老院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具备高安全保障标准
在北京市各基层法院审理的养老服务纠纷中,因老人摔倒而引发的占大多数,其余的是走失、吃饭窒息等。上海市福利协会一项针对55起养老院事故的统计显示,老人摔跤致伤占40%左右。可以说,保证老人的安全,如何防摔,是养老院必须做好的工作。
院方认为夜间摔伤与其无关
北京一家老年公寓因一位老人上卫生间时摔倒,并医治无效死亡而被家属起诉到法院。
据了解,事发当晚,负责夜间巡视的护理人员发现老人王某所住房间内亮灯,遂进屋查看,见到王某摔倒在床边。经询问,老人称不用通知家属。早上6时40分,养老院通知了家属,家属在7时赶到,并把老人送至医院。经诊断,老人左股骨颈骨折,并做了左股骨头置换术。一个月后,老人因“肺部感染、呼吸衰竭”药物治疗无效临床死亡。被起诉到法院后,这家养老院的院长介绍了其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标准,试图说明家属选择的并非24小时陪护,养老院在事发后已尽到救助责任,事故与养老院无关。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结论为老人摔伤与死亡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参与度为50%。“并不是说合同里没约定,养老院就没责任。”审理此案的大兴法院法官认为,养老院的特殊性决定了安全保障义务应高于一般的住宿、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使老人免受身体损害。
送医有延误结论各不同
在养老服务纠纷中,养老院是否采取紧急救助措施,是否及时送医,往往成为双方产生争议的焦点。
在一起案件中,家属张某接到养老院的电话,称其哥哥在卫生间洗澡时不慎摔倒。张某要求养老院将哥哥送医检查。然而,养老院却表示人手不够。于是张某赶到养老院将哥哥送到医院,次日,张某的哥哥死亡。
对这起案子,法院认为养老院在事发当日明知老人身体不适,却未充分重视,也未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仅是电话通知家属,没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疗机构予以救治。因此,在履行托管服务合同过程中,被告养老院的行为明显存在瑕疵,因此判决养老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3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冷某在房间内摔倒,家属赶到后,联系医院就医。冷某后因并发症不幸去世。家属认为,冷某摔倒后,养老院未及时采取措施,因此起诉索赔。而养老院则声称,事发后,驻院医生进行了紧急处理和检查。养老院在采取救助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通知了冷某的家属,告知其建议呼叫急救车把老人送诊,是冷某家属表示要自行开车将老人送诊,因此,不存在延迟送医就诊的情况。
法院认为,家属虽主张养老院延迟送医,但冷某的根本死亡原因为细菌性肺炎,家属未提供证据证实送医时间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冷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养老服务合同要详细
审理此类案件较多的法官介绍说,养老服务纠纷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老人一方的举证能力低。
法官建议,在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时,应在书面合同中详细列明双方权利义务。老年人或其家属应对养老院到底应履行何种程度的看护义务有明确的约定。此外,一些养老院硬件设施不合标准,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楼道、楼梯未设置安全扶手、卫生间有积水等。对于这些设施上的隐患,养老院应予以排除,而家属也要在选择养老院时有针对性,共同保证好老人的安全。(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