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将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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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各区将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南方日报讯 老龄化社会来临,养老服务跟得上吗?记者14日从广州市政府官网获悉,《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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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各区将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南方日报讯 老龄化社会来临,养老服务跟得上吗?记者14日从广州市政府官网获悉,《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
广州市:各区将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南方日报讯 老龄化社会来临,养老服务跟得上吗?记者14日从广州市政府官网获悉,《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今后,各区将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每年投入不少于100万元运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办法》规定,各区应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服务点。
在运营经费方面,《办法》提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直接面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其中辖区老年人数不足3000人的可适当减少,具体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确定。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3万元,其中设立助餐配餐功能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每年每个不少于5万元。
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要求拨付给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服务机构。
根据《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可向居住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记者 昌道励
(《南方日报》2016年12月15日gc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