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导语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2000年至2018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49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2%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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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2000年至2018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49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2%上升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2000年至2018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49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2%上升至17.9%。未来一段时间,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规划》明确了战略目标,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基础持续巩固,财富储备日益充沛,人力资本不断提升,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产品和服务丰富优质,社会环境宜居友好,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顺利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到2022年,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到203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到本世纪中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规划》从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养老财富储备
《规划》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国民财富积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的社会财富保障。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方面,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是通过完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财富积累与合理分配,鼓励家庭、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稳步增加全社会的养老财富储备。
另一方面,注重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一是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实施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行动计划。四是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改善劳动力有效供给,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
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根本源泉,要坚持向人才要红利,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一方面,要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一是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国家战略。二是加快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提升新增劳动力质量。三是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终身学习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
另一方面,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深化户籍、社保、土地等制度改革,加大就业灵活性;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充分调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的积极性,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构建为老服务的人力资源队伍。
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有机结合
《规划》提出要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力度,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建立完善支持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鼓励老年人根据喜好及相互约定,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式养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规范金融、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将服务逐步延伸至居家社区。扶持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
三是推进医养有机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根据医保基金水平,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打造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普及健康生活。落实预防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二是加大设施供给。推进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加强设施建设,打造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的重点,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区域老年医疗中心。
三是优化健康服务。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对冲老龄化的负面影响
《规划》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把技术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
一方面,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对冲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发展劳动力替代及增强技术。顺应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趋势,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新设备,推动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另一方面,提高老年服务科技化水平。一是加大老年健康科技支撑力度。大力发展老年医学。促进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老年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推动一系列前沿共性技术发展。二是加强老年辅助技术研发和应用。优先发展老年人护理照料、生活辅助、功能代偿增进等老年辅助科技产品。优化老年辅助产品设计,提高实用性,为老年人功能退化缺损提供智能科技代偿,辅助、替代人力照护,以技术创新增进老龄群体的社会参与。三是融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可穿戴、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以主动健康技术为引领的信息化老年健康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关注疾病预防、功能完善以及健康寿命延长,建设基于循证医学的持续性健康维护和干预体系。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自觉行动。《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聚焦全民意识提高和全社会自觉参与,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适时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鼓励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二是完善家庭支持体系。优化家庭发展环境,完善家庭支持政策,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推进幸福家庭创建,营造良好家风,加大对生活困难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
三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体系。传承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